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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G电子(中国)官方网站“免费港澳游还返钱” 这事靠谱吗?

2024-05-07 11:46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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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PG电子(中国)官方网站“免费港澳游还返钱” 这事靠谱吗?免费港澳游、不强制购物,游玩回来还能每人返还数百元费用。市民赵先生最近就遇到了这样的“好事”。不久前,做生意的赵先生与另两位朋友一起,组织各自的客户、会员、亲朋好友等120多人参加了这样的旅游团。然而,几天的旅途中,大家被带去了七八个购物店,不买就不让走,120多人购物至少花了46万元。回来后,旅行社承诺的返款却一直没有兑现。对此,旅行社的负责人说这趟下来他亏损了七八万元,旅行社才是受害者。

  赵先生是做婚庆生意的。今年10月初,他在微信群里看到一条免费港澳游的信息,就联系到信息发布者、有趣假期旅行社的高女士。高女士说PG电子PG电子,他们旅行社做港澳游这条线路十多年了,非常有经验。从香港回归那年开始,国家为了鼓励旅游,专门制定了内地居民赴香港旅游的补贴政策。他们公司就可组织免费游港澳,还会按照每人1650元减去往返交通等费用进行返还,算下来每人能返还大几百元。

  如今生意不好做,赵先生以前也曾组织自己的客户去旅游,一来回馈客户,二来维系关系,每次都很顺利。这次的免费港澳游让赵先生动了心,他把消息告诉了自己的好友李女士和丁女士,她们也组织了各自的客户。李女士是一个旗袍文化艺术中心的负责人,中心的一些会员也报名参加了。于是,赵先生与有趣假期旅行社签订了协议。合同里写道:“甲方承诺:全程不强制消费,不强制购物。但是乙方组织参团游客,必须按照甲方行程安排,在各地赞助商购物店中逗留约定的时间。”

  就这样,10月11日,赵先生等人组织的120多人的旅游团,开启了这次港澳之旅。到达香港的第一天还算顺利,没有安排购物。第二天早上7点,大家分乘4辆大巴车,被带到了一个珠宝展示中心。按照合同约定,旅游团在这里逗留的时间是2个小时。大家都没有买东西,导游的脸色越来越差,先是劝说大家购物,后来干脆堵在门口声称:“不买东西就不能走。”这时,送他们来的大巴车已经被开走,人生地不熟的游客也不敢贸然外出。无奈之下,开始有人选购商品。直到中午12点多,5个小时过后,导游才带大家离开。其中一辆车上的游客因为没有购物,在那个珠宝展示中心又多待了2个小时,最后还是买了一些东西才被允许离开。然而,导游没有安排大家吃午饭,而是转身又把大家带到了隔壁的国际名表汇。那天他们下午三四点钟才吃上饭,午饭、晚饭合成了一顿。到达澳门后去了几个景点,但只停留了十几二十分钟,照片都还没拍,导游就催着大家上车。之后,又是一连串的手信店、巧克力店PG电子、手表店、百货店……在珠海的情况同样如此。

  不购物就不让走、一个接一个地进购物店、就连吃饭时间都得服从购物的安排……这一系列遭遇让大家觉得非常窝火,有位60多岁的女士甚至被气哭了。然而,更可气的是,大家购买的商品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。在香港花3200元人民币买的彩金耳钉,没有吊牌,没有任何生产厂家的信息。到了澳门,一模一样的商品售价只有2000多元。而石家庄一家珠宝店的业内人士看过商品后,说市场价也就六七百元。500多元买的沐浴露套装,一扫瓶身上的二维码,发现整套加起来售价只有80元。购买时售货员一再承诺的瑞士原装手表,回到家后扫码才发现原产地是广东。

  10月17日,旅游团回到了石家庄。几天后,赵先生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,来到位于塔坛国际的有趣假期旅行社询问返款的事,却发现旅行社大门紧闭。高女士称这次组团旅行社还赔了不少钱,因而至今都没有返款。参团的客户、会员、朋友们纷纷来找赵先生、李女士和丁女士,询问返款的事儿,反映所购商品的各种问题。“我们组团旅游原本是为了维系客户,这下适得其反,我们的声誉受到了很大的损失,这都是隐形的损失。”赵先生认为,双方既然签订了协议,就应该履行合同,旅行社应该按照承诺给每位游客返还费用。

  在赵先生与有趣假期旅行社签订的协议书上,留有该旅行社负责人张先生的手机号码。昨天下午,记者拨通了这个电话,对方起初否认自己是张先生,但记者说起相关情况后,他显得很生气,说了一番自己的道理。这位先生说,乙方(赵先生)说这个团的120多人购物总共花了46万元,都无从考证,这不是从规定的店买的。实际上,他们在香港人均只花了300多元。“退一步讲,就算线元左右,而这几天住的都是香港、澳门四星、五星标准的酒店,每人每晚就需要2000多元钱!再加上每人近千元往返火车票等都是我垫付的,我亏损了七八万元!而他们一分钱都没掏,现在还要求我返钱,真是闻所未闻!”他说,当时说得很清楚,必须在香港消费,但是赵先生等组织者告诉他们的会员们不用购物,因而在购物店时旅行社做工作都没有用。

  对于协议书里“全程不强制消费,不强制购物”的条款,这位先生解释道:“不强制就可以一分钱不花?这个道理说不通吧!”他说,不强制不等于不购物。记者提出《旅游法》规定不允许旅行社组织“零负团费”的旅游团,这位先生表示,这次是赵先生等人早就组织好了人,后来才找到了“有趣假期”。“我觉得这就是个圈套,我亏了好几万元,我才是受害者!”

  昨天,记者还拨通了另外一家知名旅行社的电话,询问港澳游的相关事宜。工作人员称,他们也有“零团费”的港澳游,并坦言“这种团消费高,而且合同里要写明必须消费多少数额,你要做好心理准备啊!”他说,“零团费”有年龄限制,要求21周岁至31周岁的人、55岁以上的人不能超过一定比例,超出比例要支付每人300元的附加费,因为“太年轻或太年老购物能力就不强了。”

  对此,石家庄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表示,他们从来没有接到过有关港澳游补贴的政策通知,也没有听到过相关政策。针对“零负团费”的现象,该工作人员称,他们通过官网及媒体多次提醒,却总有人上当。工作人员提醒市民,在参团出游时要选择正规旅行社,并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。旅行社提出“自费”和“推荐”的旅游项目,游客可自愿选择并签字明确后作为合同附件。旅行社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参加自费项目或者购物,行程计划外的购物,游客有权拒绝参加。如果遭遇了“零负团费”,强制购物等旅游陷阱,一定搜集好合同、行程表、机船车票、景点门票、、收据等相关证据,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、举报。

  河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、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廉莙表示,遇到此类问题,活动的组织者和消费者均可向旅游主管部门进行举报,主张要求旅行社按合同约定兑现承诺并承担违约责任。对于消费者购物中所涉及的价格虚高,货不对板等问题,可向商家所在地的物价、工商消费者协会等行政部门或其他消费者权益公益组织投诉,同时要求被投诉方承担侵权责任。

  廉莙表示,对于活动组织者和消费者主张的返还费用的问题,要仔细查阅双方所签协议或合同,如情况属实,且为合同明确约定的事项,那么这个主张则可以得到支持,反之则需要相关部门协调处理。他提醒广大消费者,在旅游过程中要提高警惕,签订合同时尽量使用旅游主管部门制定的制式合同或者是协议,同时委托专业人员进行审验签订合同。对于不公平、不合理且有明显加重消费者的责任,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,免除了经营者法定义务的条款,要提出拒绝并进行依法维权。

  另外,“零负团费”是商家推出旅游服务的一种广告宣传噱头,消费者特别要引起警惕,不要为“零团费”和低价位的旅游噱头等宣传所,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,管好自己兜里的钱,理性消费才是上策。(文/图 记者 苗静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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